香港单身证明公证用于内地结婚

1970-01-01 08:33  来源:未知  点击:142

香港人申请与内地人在内地结婚需要做单身证明公证。

香港单身证明是在婚姻登记处申请,未婚着申请的叫无结婚记录证明书,在香港有婚史的,申请到的是一份婚姻记录函件。

说白了就是要证明自己无配偶,不会是重婚。一份单身证明还不足于证明本人是单身,因为在香港以外的地方,香港婚姻记录登记处是查不到的,

这时候要做公证,就还需要自己本人做份声明,再声明自己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风俗、宗教等仪式有过婚姻,并且与结婚对象不是三代以内的直系及旁系血亲。这个声明看起来像是发誓一样,但是

这个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隐瞒虚报,日后发现与声明内容不符,那么婚姻无效并且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好了,我们来说下具体的流程。

单身证明样本;


香港人申请内地结婚公证样本:




首先未婚初婚要在香港婚姻登记处申请无结婚记录证明书,也就是单身证明,香港通常叫寡佬证。

有婚史的如离婚、丧偶的,申请拿到的是一份婚姻记录函件。

拿到之后再到具有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处签署申请内地结婚声明书,律师当面见证并签字盖章,完了和相关资料一起递交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也就是司法部驻香港办事处),
递交后,司法部会对律师的签字及印章的真实性进行核证,无误后会签字盖章将副本转递至内地指定的民政局,正本律师处会取回交给当事人,这样公证事项即完成。

副本到了内地民政局之后,当事人拿着公证书正本到之前自己指定的内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结婚。

需要说明的是签署申请结婚声明书是必须要本人在香港律师当面签署,不能委托他人。

单身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司法部转递副本到内地民政局的时间正常是7个工作日,需要在内地登记办理登记结婚需要注意时间,不要拖的时间太久导致公证文件过期作废,也不要拿到正本就直接去登记,

因为副本可能还没有寄出。
香港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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